大多数单位的管帐人员都知道发票是合法的凭证,能够入账,而关于收据是否能入账,却不是很清楚。署理记账一个单位是否挑选“署理记账”取决于该单位是否具有装备专职管帐人员的条件,这应该由各单位根据本身管帐事务的需要自主决定。署理记账服务与此同时,为了详细规范署理记账事务,财政部于1994年6月23日发布了《署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对从事署理记账的条件、署理记账的程序以及托付两边的职责和责任等作了详细规定。新修订的《管帐法》再一次确认了署理记账的法律地位。署理记账的定义在《管帐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有设置条件的应当托付经批准设立从事管帐署理记账事务的中介机构署理记账。”署理记账是指将该企业的管帐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管帐作业悉数托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结,该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出入事务和产业保管等作业。署理记账服务根据署理记账事务的,为了充分肯定署理记账事务,1993年修正《管帐法》时增加了“署理记账”规定,答应那些不具有独自设置管帐机构或许装备管帐人员条件的单位,托付有关的管帐服务机构进行署理记账,然后确立了我国署理记账事务的法律地位。单个单位的管帐人员以为,除了发票以外的任何收据都是;白条;都不能作为合法的管帐凭证入账。署理记账服务根据署理记账事务的,为了充分肯定署理记账事务,1993年修正《管帐法》时增加了“署理记账”规定,答应那些不具有独自设置管帐机构或许装备管帐人员条件的单位,托付有关的管帐服务机构进行署理记账,然后确立了我国署理记账事务的法律地位。其实,收据与咱们日常所说的;白条;不能画等号,收据也是收付款凭证,它有品种之分。至于能否入账,则要看收据的品种及运用范围。收据能够分为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外部收据又分为税务部分监制、财政部分监制、部队收据三种。内部收据是单位内部的克己凭证,用于单位内部发生的事务,如资料内部调拨、收取职工押金、交还剩余出差告贷等等,这时的内部克己收据是合法的凭证,能够作为成本费用入账。单位之间发生事务往来,收款方在收款今后不需要交税的,收款方就能够开具税务部分监制的收据,如收到下属单位偿还的告贷,由于收到告贷不存在交税责任,所以能够向下属单位开具税务局监制的收据。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能够运用财政部分监制的收据。如防疫站收取防疫费,环境保护局收取环境保护费等等,都能够运用财政部分监制的收费收据作为合法的费用凭证。单位与部队之间发生事务往来,按照规定不需交税的,能够运用部队监制的收据,这种收据也是合法的凭证,能够入账。除了上述几种收据外,单位或个人在收付款时运用的其他克己收据,就是日常所说的;白条;是不能作为凭证入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