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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0-10-12 发布者:admin
    公告清晰,对公租房建造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份额免征建造、办理公租房触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经营办理单位免征建造、办理公租房触及的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份额免征建造、办理公租房触及的印花税。
 
    对公租房经营办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借两边免征签订租借协议触及的印花税。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获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经营办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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