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刊出程序
1、公司刊出程序:建立清算组;
清算的步骤:
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分别适用不同的法令:
1、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
2、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景象),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打开:
一、建立清算组。
二、打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建立之日起接收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收公司产业;
2、了断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务、清理债款;
4、分配剩馀产业;
5、刊出公司法人资格,吊销经营执照。
三、通知债务人申报债务。
四、提出清算计划。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产业、编制资产负债表和产业清单后,拟提出清算计划,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许主管机关承认。
清算计划的主要内容有:
1、清算费用;
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缴纳的税款;
4、清偿公司债款。
五、分配剩馀产业。
六、终结清算工作。
1、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陈述,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刊出公司法人资格,吊销经营执照。
2、工商局领取刊出挂号有关文件并;办理刊出公告;
3、办理税务刊出挂号;
4、办理工商刊出挂号,先股权转让。股权转让程序:股权是股东一切,所以转让款当然是直接打到股东帐户,和你卖东西付钱肯定是交给你相同的道理。对外投资形成股权,如为公司以法人股东形式投资形成,应于公司刊出前办理股权变更〈转让〉。
5、可有两种:对外转让,如此或许价格不抱负;对内转让,即将股权转让〈变更〉至现公司自然人股东名下,将合资公司中原法人股东变更为自然人股东,如此仅为身份性质改动,股权不变,不至于急于转让而价格吃亏,除非原公司居心抛弃,或股东间难以和谐